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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部分超市清美豆制品生产日期“随意变”

发布日期:2012-07-03  来源:东方网   浏览次数:4870

  标注头一天生产的豆制品,隔了一晚,生产日期就"自动"长了一天,可能过期的食品也神奇地摇身变为新鲜货。近日,有消费者向东方网记者投诉,部分超市涉嫌将清美商标的豆制品更改生产日期后再售。东方网记者连续跟踪暗访一周发现,正如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联华和农工商部分超市涉嫌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欺诈行为。

中国食品网讯

农工商颛盛路店出售的清美豆制品
农工商颛盛路店出售的清美豆制品
记者做过记号的豆制品,隔天又更换生产日期后出售
记者做过记号的豆制品,隔天又更换生产日期后出售
联华超市颛兴路店也买到了被
联华超市颛兴路店也买到了被"改头换面"后的豆制品

  标注头一天生产的豆制品,隔了一晚,生产日期就"自动"长了一天,可能过期的食品也神奇地摇身变为新鲜货。近日,有消费者向东方网记者投诉,部分超市涉嫌将清美商标的豆制品更改生产日期后再售。东方网记者连续跟踪暗访一周发现,正如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联华和农工商部分超市涉嫌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欺诈行为。

  市民投诉:过期豆制品重新包装上市

  家住闵行区的王阿婆喜欢吃豆腐,经常到超市购买一款清美商标的豆制品。最近一段时间,王阿婆老感觉买回家的豆制品大不大对劲,有时候闻起来的味道似乎不大新鲜。王阿婆很是不解,包装上标注的都是最新日期,怎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为此,王阿婆格外留意超市豆制品专柜的销售过程。她告诉记者,颛盛路上有一家农工商超市,豆制品专柜正好临近玻璃窗。每天超市开门营业前,都有一位身穿"清美"工作服的中年女子来清点豆制品。"有一次,她把一张豆皮从外向内翻了翻,麻利地换上新包装,又重新打上了标签。"王阿婆说,她当时一眼就看出,豆皮的外皮已经变色,至少是一天前的存货了。"还有一次,我看到她把头晚没卖完的豆干从包装袋中拿出,后来不知道怎么弄的又换了个新的包装。"

  记者暗访:超市涉嫌更改产品日期

  超市偷换包装的欺诈行为,只是市民看走眼的误会,还是一种公开的秘密?记者根据王阿婆提供的线索,对几家超市进行追踪暗访,结果让人惊诧。

  6月24日晚,记者来到颛盛路133号的农工商超市,入门不远处设有一节清美豆制品冷柜,里面大概有十余种豆制品,有的是密封包装,有的是简易包装。豆干、豆皮、豆丝等几款都装在简易的塑料食品袋中,袋口处为人工打结。

  记者仔细观察,冷柜内在售的几款简易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均为6月24日。记者当即买了两袋方形包装的小豆干,产品标签上标注了当天的生产日期,但并未标注保质期。结款后记者悄悄将每块豆干剪了一个小角,随后,又将两袋豆干放回冷柜。

  25日清晨超市刚开门营,记者立即来到清美专柜,两袋做过记号的豆干依然躺在冷柜中。令人惊诧的是,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赫然已被改为6月25日,记者将这两袋豆干再次买回来。

  当天傍晚,记者又来到颛兴路237弄的联华超市。与农工商超市一样,这里的清美豆制品也分成密封包装和简易包装,塑料袋简易包装的生产日期全部是6月25日,同样没有标注保质期。记者买了两袋深色圆形的豆干,结款后在每块豆干边缘剪了个小豁口。随后,两袋做过记号的豆干被放回原处。

  次日一大早,记者第一时间赶到联华超市,很快就找到了前一天做过记号的两袋豆干。这次并不感到奇怪,产品再次被人重新包装过,生产日期也被改为6月26日。

  商家坚称:上架产品都是当天的

  27日晚,记者再次来到两家超市。在颛兴路的联华超市里,记者看到简易包装的豆干等产品,生产日期全部为当日,产品包装上依然找不到保质期的信息。

  记者拿起一包豆干,询问超市为何不标注保质期,一名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都是当天的生产,不用打保质期。"记者再问:"如果当天卖不完怎么办?"工作人员毫不犹豫地说:"处理掉".记者再次追问豆干的保质期,对方回答说5天。

  随后,记者来到颛盛路133号的农工商超市,在问到当日卖不掉的豆制品如何处理时,一位工作人员略微迟疑后说:"不要了。"对产品标签上没有保质期,工作人员没做任何回应。

  记者随后来到颛兴路一家"家得利"超市,这里的豆干等简易包装豆制品的生产日期也一律是当天,但这里同样的清美豆干产品标注的保质期为两天。

  28日上午,记者拨通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全国服务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清美公司生产的豆干,有的菜场上就散装卖了,但在超市不允许散装销售,所以用塑料袋包装后再销售。记者询问过期食品如何处理,接线员表示由超市负责销毁。记者追问如何保证超市不篡改散装食品日期,接线员未给出正面答复。

  工商部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依法处理

  依据《上海市实施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闵行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按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生产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并处以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在一万元以上,将处以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任停止营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准许生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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